各位老师:
为保证联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质量,明确教学环节中的要求,使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2015年11月制定的《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研究生课程遴选及管理办法》,学院将对2015-2016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任课教师实行遴选。现将本次任课教师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任课老师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2、有丰富的本科生教学经验、学术造诣较深,教学效果良好。
3、职称应为教授、副教授或博士。
4、特殊情况下课程任课教师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研究方向不能放宽)。但至少应该是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的讲师(为培养学院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师资,允许没有达到研究生任课教师条件的讲师进行培养性讲课,但须先在各学院组成的考核小组中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才能进行正式讲课)。
二、申请担任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具体办法
1、凡符合承担研究生课程条件的教师应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经学院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明确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领导班子会议上讨论通过。
2、学院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集体听课,对申请人授课能力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后,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予以资格认定后,才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以后定期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任课资格。
三、申请开设研究生课程办法
1、申请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要有教学进度计划和教学大纲。
2、由教师本人提交新开设研究生课程申请表、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大纲,经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会同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查,从开课意义、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任课教师条件,是否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所申请开设的课程与同类课程有无重复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处。
3、开设、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应符合永利集团官网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条件。对从未承担过研究生课程的人员,则要按有关文件进行考核,合格后取得任课教师资格,方可申请开课。
四、开课课程
1、2015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行政法专题研究(基础课)2学分,36学时
诉讼法专题研究(诉讼法学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诉讼理论与实践(诉讼法学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物权法研究(民商法学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债权法研究(民商法学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国际法专题研究(国际法学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法学前沿问题研究(专业选修课)2学分,36学时
诉讼原理(专业选修课)2学分,36学时
五、材料报送
1、遴选按《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研究生课程遴选及管理办法》要求报送申请表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
2、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任课教师遴选的相关文件、表格请在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新改版的网站(http:/)下载。
六、截止时间
凡符合任课教师遴选资格要求,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课程,需于2月20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综合办公室李彦,逾期不再受理。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
2016年1月7日
附件1:2015-2016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docx
附件2: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研究生课程遴选及管理办法.doc